中國江蘇網5月15日訊(記者 米格)阜寧男子陳成為了報複岳父,持刀砍傷岳父,並將岳父3歲的孫子砍傷。記者今日從阜寧法院獲悉,陳成行凶構成故意殺人罪,但作案時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,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。
  2013年7月1日,陳成攜帶菜刀到岳父孫二春家,要帶自己的老婆回家。自打和老婆不和後,老婆就回了娘家鬧離婚,陳成不想離婚,但是岳父似乎不再想要這個女婿,對這個女婿一直有意見,怎能把女兒再交給他,所以根本不搭理他,還持木棍對他進行驅趕。
  陳成見狀,從懷中拿出菜刀對抗,揚言要殺了岳父孫子。孫二春怕3歲的孫子受到傷害,趕緊抱起孫子去鄰居家躲避。沒想到陳成追到了鄰居家,用菜刀砍擊孫二春孫子胸部1刀,孫二春面部也挨了1刀。
  後經鑒定,祖孫兩人構成輕微傷,陳成作案時系限定刑事責任能力。案發後陳成賠償了岳父祖孫二人各項經濟損失5000元。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  (原標題:為離婚翁婿反目 阜寧一男子持菜刀砍傷岳父祖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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