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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隨著人社部宣佈72家央企負責人即將率先在明年初啟用新的薪酬制度,受訪學者認為,中國的國資國企改革又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。
 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認為,這次圍繞央企高管薪酬進行的改革是以“限高”為手段,首次提出了“2+2+30%”的計算公式,客觀上達到了降高的效果。
  他說,這樣明確的計算方法在世界範圍內也是很少見的,既考慮了中國公務員工資體制,又考慮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征,融合了東方文化特色,突出了公平。
 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金碚認為,國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改革應當置於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的大背景下,如何去行政化、如何政企分開將是新一輪國企改革的關鍵。
  多年以來,人們對於國企高管的薪酬制度多有詬病,並不是單純的薪酬高低問題,而是涉及薪酬透明度不足、職務消費畸高、高管長期政商“兩棲”既拿高薪又享有行政級別等現象。
  學者們也提出,薪酬改革只是國資國企改革第一步,在薪酬改革的基礎上,下一步應重點落實董事會的職能,儘快開展董事會直接選聘和管理經理層試點,經理層應對董事會負責,而不是對上級領導負責,這樣市場化的薪酬才有激勵意義。
  李錦認為,央企薪酬改革實施在即,還應該做好制度配套,明確員工工資不能下降,保證整體公平,同時,加快健全職業經理人隊伍,由市場而非組織來決定經理人,並實行市場化定薪。
  他說:“目前央企高管基本工資公開,但效益薪酬不公開,未來應該進一步公開透明,保證公平。”
  (原標題:薪酬改革實施在即還應做好制度配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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